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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06-04-13

1、办公室。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保密、信访、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处理;负责起草大型会议报告、总结、重大课题调研、政务信息的收集与汇报,拟订法制工作计划,行政执法监督,受理机关行政复议、应诉;负责机关普法教育和法律宣传;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工会、妇女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事任免、劳动工资、老干部管理、扶贫、关工委、党务、纪检、监察、外事、内保、职称改革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精神文明、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等工作。

联系电话:3375984,3375983

2、财务科。

主要职责:指导和监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核算、有关建设行业各项政策性收费、收入和专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和墙改基金)的收缴和管理、资产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负责人防国有固定资产及人防经费、物资的计划、管理和调拨。

联系电话:3375341

3、城乡建设科(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参与制订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年度计划;参与市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指导县(市、区)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供气、市政设施、市容、园林、环境卫生和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以及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工作;负责城镇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事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监管;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3375443

4、建筑管理科(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

主要职责: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管理规定和政策;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建安企业、建筑制品企业、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标准的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定额的实施;规范建筑市场,拟订并监督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监督、指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标准的执行;负责建筑业资质审核和工程评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点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办理基建项目开工审批业务;负责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资质、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承担人防工程报建和人防工程有关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指导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工作。

联系电话:3375362

5、科技设计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设计行业管理和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建设工程设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全市建设工程设计行业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核呈批,参与重大新建项目选点可行性研究及其方案审查;负责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资质审核及设计评优;负责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以及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资格认证;负责外地进清工程设计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指导协调勘察设计市场;指导协调制定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协调行业的重大科技攻关,指导、协调重大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立项;负责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评奖、转化、推广等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加固工程;负责建设行业专利申报与计量的有关工作;承担人防工程程技术和人防工程设计审查工作;协调人防建设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3376010

6、房地产业科。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市住宅、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指导房产管理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拟订并监督执行住宅和房地产业规章制度,并具体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队伍管理、预售商品房管理、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和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管理。

联系电话:3375805

7、人防科。

主要职责: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并组织演练;组织训练人防队伍;负责人防宣传、“三防”(防核、防化学、防生物武器)教育、人防通信警报设施业务指导等工作。

联系电话:337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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