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查指导我局(办)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场

严名山(中)、刘新明(左一)、罗建波(右一)等同志听取工作汇报

我局副局长龙伙灵同志(左一)汇报工作
8月1日,清远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纪委副书记严名山、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刘新明带领市治贿办工作人员到我局(办)检查指导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阶段进展情况。
我局副局长龙伙灵同志汇报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第一阶段进展情况,通过专项治理,使清远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遵守法纪,企业经营行为和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基本得到规范,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建设管理新局面。
严名山同志对我局(办)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同时就如何深入开展治理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