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 | 燃气管理 | 建筑管理 | 勘察设计 | 科技动态 | 房地产管理 | 城建档案 | 招标投标 | 造价管理 | 质量监督 | 安全监督 |

建筑业协会 | 注册培训 | 散装水泥 | 墙材管理 | 技能鉴定 | 建筑节能 | 纪检监察 | 人民防空 | 服务窗口 |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清远市建设局信息网->下载中心->下发文件  
      字体:
关于在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试行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管理的通知(清建[2008]01号)
发布时间:2007-12-29

 

清建[2008]01

关于在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试行预拌混

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管理的通知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加强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条款,减少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预拌混凝土市场的健康和谐发展。经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决定,从二00八年二月一日起,在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试行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范文本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清远市建设局、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并实行按区域编号,预拌混凝土企业与用户签订买卖合同时,推广使用有统一编号的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二、在签订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前,双方应认真对合同条款中由双方约定的事项进行认真审查,达成共识后才进行正式签约。若遇错写合同,难于纠正的,应将错写的合同保存,以备散装水泥管理部门查验。

三、为了掌握合同执行的有关情况,双方签订的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由买方凭本示范合同向有关部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时,并提交一份给当地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在试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即时向清远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或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反映。

六、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解释由清远市建设局负责。

 

附:《清远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清远市建设局

0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混凝土   合同   管理

抄送:清远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县(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合同编号:

 

清远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清远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标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预计工期:    天(从       日至       日)

4、运距: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名称、使用部位、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产品

名称

使用

部位

强度

等级

坍落度

mm

数量

m3

单价(元/m3

到工地价

包泵送价

 

 

 

 

 

 

 

 

 

 

 

 

 

 

 

 

 

 

 

 

 

 

 

 

 

 

 

合计数量:       m3

合计货款金额(大写):

另:抗渗混凝土在上表价格的基础上,其中P6等级增加    /m3P8等级增加      /m3P12等级增加     /m3P16等级增加      /m3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标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的技术质量要求和相关规定对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的数量、质量、坍落度、交货检验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确认。

2、交货检验

1)根据有关规定,混凝土试件(包括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试件)须在浇筑点并在现场监理见证下取样和做好标识,甲乙双方均应有代表在场。

2)混凝土试件初凝成型后,由甲方严格按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的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砼试件进行养护。

3)混凝土试件达到龄期,由甲方在监理见证下送检。

4)当标准养护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件经试压后,强度均不合格需重新进行检测时,此费用由乙方支付;当标准养护试件强度合格,而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不合格时,并且抽检检测结果合格的,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检测事宜。

5)当质检站在工地对现场构件抽检检测不合格,需扩大检测数量,此费用先由甲方垫付,待双方协商认可的鉴定机构作出鉴定后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确认核实后,甲方有权拒收作退货处理,其退货处理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其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乙方出厂产品质量原因,其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必须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如甲方责任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混凝土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6、甲方对乙方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数量有异议时,可对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以公磅称量为准),抽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1.5%时,乙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10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抽验时,甲乙双方均应有指定代表在场)。

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容重参考下表:

混凝土

强度等级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C55

容重

kg/m3

2330

2330

2350

2360

2360

2370

2370

2380

2390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甲方需预付人民币     万元混凝土货款给乙方,乙方才按预付货款额度供给相应数量的混凝土给甲方,待供完相应混凝土数量后,甲方应继续预付混凝土货款给乙方,乙方才继续供给混凝土给甲方(甲乙双方另有货款结算约定的,按约定的事项执行)。

 

第五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