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建[2007]137号
关于公布清远市市区二00七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参考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调查,经测算、整理及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现将我市市区二00七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参考价格予以公布,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布的材料参考价均包括采保费、运杂费及税金,供各方工程计价参考,经承、发包方确认可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人工工资单价按清建[2007]122号文执行。
三、施工机械使用费按调整台班单价组成中的人工费、燃料动力费的办法执行。
四、第四季度工程材料价格与第三季度相比升幅较大,由于厂家、材料来源、型号规格等不同,材料的价格出入较大,各单位需密切留意市场变化情况,结合工程实际,做好工程的预(结)算工作(应特别注意固定价格合同的风险)。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附件:清远市区2007年第4季度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参考价
清 远 市 建 设 局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