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建[2007]62号
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参加施工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属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参加施工安全培训班的通知》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参加人员要求:
1、各县(市)、区安全监督站的副站长,监督员不少于1名。
2、市属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主管安全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少于4人。
二、报名时间:请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6月27日前传真或直接送到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以便汇总上报建设厅。
三、其他事项:
珠海培训班报到时间为7月2日。详情请登陆建设部网站查阅建质安函[2007]37号文。
联系人:彭虹,联系电话(传真):0763-3868345。
附:施工安全培训班报名表
清 远 市 建 设 局
二00七年六月二十日
施工安全培训班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