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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意见》具体办法
发布时间:2006-04-12

清建党组[2006]4

中共清远市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清远市建设局贯彻落实

中央、省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

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意见>具体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清远市建设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意见>具体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部署。

各县(市、区)建设局贯彻执行《具体办法》的情况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我局。

 

 

 

 

中共清远市建设局党组

00六年四月十一日

 

 

 

清远市建设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建立健全

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实施纲要》、《实施意见》具体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省委《广东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市委《清远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意见>具体办法》(以下简称《市具体办法》),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我市建设、人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具体办法。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三化一园”发展战略和构建和谐清远的宏伟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我市建设(人防)系统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协调一致原则。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为实现我市建设、人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保证。

2)惩防并举原则。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既要从严治标,更要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3)科学系统原则。坚持科学性、系统性与可行性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立足我市建设、人防系统实际,着眼全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注重科学合理、系统配套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效能。

4)继承创新原则。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和好的做法,注重用发展的思想和改革的办法来预防治理腐败,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理论创新。

(三)工作目标。

2007,建成全市建设、人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反腐倡廉宣传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得到明显加强,廉洁从政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反腐倡廉工作法则制度框架初步确立,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源头治腐工作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依法依纪办案要求得到严格执行,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较好纠治,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建设、人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2008年至2010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的整体效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机制和制度的创新。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具有本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坚持经常性政治学习制度,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经常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党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法规教育,增强政治纪律观念,依纪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理念,保证政令畅通。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2、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定期谈话活动。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任职前廉洁谈话,对轮岗的领导干部进行岗前任职廉政教育,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要求。对有群众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群众评议差,但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个别约谈和诫勉谈话;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进行警示谈话;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定期进行回访谈话。

这项工作由局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局纪检组、办公室配合。

3、对重大工程建设等重要领域和管理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定期开展党纪政纪法规教育,做到常敲警钟,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

这项工作由局党组牵头,局纪检组、办公室配合。

4、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会。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

5、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

6、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扎实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促使广大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提高促进发展能力,增强执政为民责任,塑造干净干事形象,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党支部配合。

7、坚持每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突出主题、集中时间进行纪律教育,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集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党支部配合。

8、各级党组织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灌输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善于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通过电化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震撼力。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党支部配合。

9、坚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促进行风政风建设。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10、规划建设一批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永久性设施,如宣传栏等,施以潜移默化,春雨润物式的反腐倡廉教育。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

这项工作由局党组牵头,局纪检组、办公室配合。

2、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要突出重点,有较强的针对性。公开内容要体现全面、真实、具体、合法;公开形式要注重多样、实用、明暸、方便;公开程序要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公开时限要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公开结合。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党支部配合。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实行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出国留学、定居情况报告制度,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

这项工作由局党组牵头,局纪检组、办公室配合。

4、建立健全公平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健全和完善干部破格或越级提拔制度、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

5、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效能投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实施办法等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坚决纠正任何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职权、全面履行法定义务。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6、继续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特别是要认真做好经营性资产的处置工作,防止行政事业性资产流失,提高行政事业性资产使用效率。

这项工作由财务科负责。

7、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探索公务接待改革办法,规范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防止铺张浪费,节约资金。

这项工作由财务科牵头,办公室配合。

8、努力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筑领域腐败问题。2005年起,全面实行《清远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若干规定》、《清远市推行建设工程担保制度暂行办法》和《清远市建筑领域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建立“统一监督制度”,规范行政监督行为;建立“集中审查制度”,规范招标人行为;建立“保证担保制度”,实行工程风险管理体系。全力打击一切妨碍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违法犯罪行为。2006年全面建立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对违规中介代理机构和施工监理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对违规评标专家实行清除制。

这项工作由建筑管理科、招标办牵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配合。

9、配合国土部门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管理。

这项工作由房地产业科负责。

10、配合建立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程监管,逐步推行行政公益性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交钥匙工程”。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11、建立和完善对房地产、市政公用等市场的监管制度。

这项工作由房地产业科、城乡建设科负责。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1、经常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贯彻落实,健全规范党组会表决程序。凡属全局性重大决策,干部人事的推荐、任免、奖惩,重大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集体讨论实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会议表决,并形成会议纪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

2、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若干规定》,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副职领导按分工执行,正职领导对执行情况负责监督,确保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得到落实。

这项工作由财务科牵头,办公室配合。

3、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

4、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入国(境)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党员干部出国(境)的登记备案制度和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形成有效预防和处理党员干部在出国(境)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的工作协调机制。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

5、按照《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完善党内监督相关配套制度,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这项工作由局党组、局纪检组牵头,办公室配合。

6、配合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重大建设工程的监管,完善制度,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这项工作由建筑管理科、招标办牵头。

7、坚持上级主要领导每年应同下级主要领导谈话一次,听取意见,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廉洁等情况。纪检组要协助同级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这项工作由局党组、局纪检组牵头,办公室配合。

8、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发展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和检举、控告、申诉权。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党支部配合。

9、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行政监察和执法监察,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10、加强效能监察,建立行政首问责任制,明确问责的范围、程序和责任追究方式,促进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

这项工作由局党组、局纪检组牵头,办公室配合。

11、继续全面落实《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办好清远市建设局公众网站,努力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拓宽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和监督渠道。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

五、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充分发挥惩治在惩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1、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惩腐败分子。

这项工作由纪检组负责。

2、坚持每年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这项工作由纪检组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3、配合国土、市政房管部门纠正征地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房屋拆迁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

这项工作由房地产业科负责。

4、配合处理建设领域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问题。

这项工作由市清欠办负责。

5、进一步健全受理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完善实名信访件反馈制度,坚持领导接访制度。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按《信访条例》的“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转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诬告和打击报复的案件。

这项工作由纪检组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6、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2006年起对因决策失误或官僚主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7、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查办案件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

这项工作由纪检组负责。

六、加强领导,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局党组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工作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统筹规划。党组书记要负总责,确定一名党组负责同志具体抓,每年要对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作出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

2、成立市建设局落实惩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部署、指导、检查、监督惩防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3、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实施纲要》基本精神、深刻理解《实施意见》、《市具体办法》和本办法的具体要求,将学习《实施纲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撰写学习文章、专家访谈、举办培训班、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形成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实施意见》和《市具体办法》的良好氛围。

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党支部配合。

4、局纪检组要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协助党组开展建立和落实惩防体系的各项工作;要按照中央部署,结合党委、政府的要求,提出每年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把总体要求与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循序渐进,逐步完善。

这项工作由局纪检组负责。

5、加强责任考核,每年要向上一级党委、政府专题汇报一次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工作情况。

这项工作由局纪检组负责。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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