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 | 建筑管理 | 勘察设计 | 科技动态 | 房地产管理 | 城建档案 | 招标投标 | 造价管理 | 产权管理 | 住保物管 |

拆迁安鉴 | 质量监督 | 安全监督 | 建筑业协会 | 注册培训 | 散装水泥 | 技能鉴定 | 建筑节能 | 纪检监察 | 服务窗口 |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清远市建设局信息网->办事指南  
      字体: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项目
发布时间:2011-12-28

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8

(一)行政许可事项(6项)

序号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

备注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条;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1)第2

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市管工程属市建设局审批

2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许可(三级资质及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1、《建筑法》第213条;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7年第159号)第11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130国务院令)第225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3

商品房预售许可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48号)第42325条;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5年第131号)第6条;

4、《广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省人大常委会1997年通过)第18

县级以上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4

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第4条。

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县或市级政府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5

城市房屋拆迁事项

5-1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核准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第10条;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号)第5条。

县级以上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5-2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第567条。

县级以上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6

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04号)第32条;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25号)第4

市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

委托县(县级市)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管理

(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2

序号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

备注

1

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4号)第19条。

地级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

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的市县级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批

《广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6号))第18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附   件:
 ·
相关文章:
关 闭】  【打印
     
 

 

建议使用800X600分辨率  微软IE5以上浏览器
清远市建设局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清远市信息中心
本站自2006-02-10来访问人数